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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四章:万家灯火

  第八十四章:万家灯火 (第2/2页)
  
  罗长乐嘿嘿嘿笑了几声,继续道:“现在有了,还这么大,这样就挺好。”
  
  “来小乐哥,陪我一杯。”
  
  范士元记得,自己来鹤山市上大学,当时罗长乐在一家拉面馆打工,一个月一百元的工资。
  
  每到周末,范士元都会到面馆找罗清水,叫上一声小乐哥,小乐哥就会给他一碗面五个串。
  
  罗长乐会说这是客人吃剩下的,其实范士元知道,这是罗长乐“请”他吃的。
  
  后来范士元大学毕业工作了,罗长乐依旧在饭店打工,只不过已经变成伸面师傅。
  
  再后来,范士元当上科长,他出钱帮罗长乐开了这家面馆。
  
  几年后,范士元当上局长,他想再出钱帮罗长乐开一个家大店,罗长乐却拒绝了。
  
  罗长乐,这样就挺好,还将当年投资的钱都还给范士元。
  
  面馆开了十几年,范士元也已经当了市长,他每次罗长乐依旧会给他煮一碗面、五个内串就像二十多年前一样。
  
  只是,范士元再也没提过给罗长乐开一家大店。
  
  因为他知道,罗长乐不需要,这样就挺好是罗长乐的口头禅。
  
  范士元很羡慕罗长乐,他也想说,这样挺好,可惜他已经停不下来了。
  
  每个周末,只要在鹤山他都会来,看到罗长乐他仿佛又看到从前的自己。
  
  ……
  
  陈启明和已经出院的叶妙妙正在逛街。
  
  他俩在挑选礼物,今天是叶凡的生日。
  
  转来转去,也没发现什么特别适合的礼物。
  
  最后,还是陈启明提议买一支钢笔。
  
  理由是,钢笔可以记载所有。
  
  看似毫无逻辑的理由,最终说服了叶妙妙。
  
  恋爱中的女人是不会讲逻辑的,其实男人也是一样。
  
  钢笔一千多还送同品牌的墨水和笔记本。
  
  当晚,吃的是家宴,叶凡亲自下的厨房,做了六个菜。
  
  三个人坐一起,其乐融融。
  
  陈启明从来没听叶妙妙提起过自己的母亲,好像叶妙妙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。
  
  当叶凡打开的礼物的瞬间,表情突然凝住了。
  
  “这是我收到的,最好的礼物。”
  
  陈启明发现叶凡的眼中闪过一丝泪花,只不过很快就消失不见。
  
  钢笔,笔记本,难道对他有什么特殊的意义?
  
  当然,陈启明知道这不是他能问的。
  
  唱过生日歌、吹完蜡烛,陈启明开始陪着叶凡喝酒。
  
  “听说你们那个案子结了?”
  
  叶凡很少会问陈启明工作上的事,今天这么一问陈启明很是意外。
  
  “结了。”
  
  陈启明有些无奈地答道。
  
  “结了就结了,”
  
  “有些黑暗角落会被太阳忽视,但时间不会。”
  
  叶凡的再次让陈启明如获新生,他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。
  
  一切还没有结束!
  
  纸是永远包不住火的,纵情燃烧,只是时间问题!
  
  陈启明能等,他还年轻。
  
  突然之间,他发现叶凡好什么都知道,鹤山市官场这点事,好像都没有逃过他的眼睛。
  
  叶凡?
  
  他会不会也有参与呢?
  
  陈启明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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