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历史记录 (第1/2页)
甘国阳面对公牛再度打出惊人的数据,赢下第十四次甘乔大战,整个NBA都在惊呼:谁还能阻止阿甘。
本赛季大家都对芝加哥公牛和迈克尔-乔丹寄予厚望,认为乔丹很可能率领公牛复仇开拓者,推翻波特兰的统治。
可常规赛两场对抗,公牛似乎完全找不到对付阿甘的办法。
相反,开拓者对乔丹的限制做的很不错,雷吉-刘易斯是一个身高、速度、爆发、技巧,都能跟上乔丹的优秀单防者。
在公牛阵中找不到这样的人,杰里-克劳斯一直试图用比尔-卡特莱特去交易萨姆-鲍维,或者活塞内线梅尔文-特平。
肯塔基双杰从NCAA起就被阿甘暴打,打到今天已经打出抗性了,起码在一对一防守甘国阳是不会有恐甘症的。
但趋于老迈的卡特莱特已经换不来更好的角色,如果要换必须搭上霍瑞斯-格兰特,克劳斯不愿意动格兰特。
所以公牛只能维持现状,毕竟在东部对付其他球队时,卡特莱特还是非常好用的。
杰里-克劳斯另外的目标是凯尔特人中锋罗伯特-帕里什,他还和帕特-莱利一样,盯上了帕特里克-尤因和奥拉朱旺。
但这些目标只能等到休赛期才能下手,如今公牛只能内部挖潜,努力找寻到应对阿甘和开拓者的办法。
在公牛和开拓者的比赛结束后,公牛队的更衣室里死气沉沉,大家都很不开心。
杰里-克劳斯进来,找菲尔-杰克逊谈话,他提醒杰克逊,“必须找到应对阿甘的办法!”
总决赛他们已经付出了沉重代价,本以为常规赛不管是战术还是精气神上,都应该拿出咬死阿甘的水平来。
可现实情况是,他们对阿甘的遏制,还不如总决赛,球队完全没有找到办法去压制。
“我已经在想办法了,杰里,分配了最好的资源,就差五个人围着他,手拉手把他围起来了!”
“那下次就试试,五个人手拉手,做个圈把他围起来!”
菲尔-杰克逊知道克劳斯在说气话,他叉着腰,耐心地和克劳斯说:“杰里,你没发现,阿甘和过去任何一个球员都不一样吗?他已经无法用现行的策略去对付他。看看他的数据统计,今晚他投中了3个3分球,三分命中率比霍奇斯都要高。他和萨博尼斯大量在高位、弧顶做配合发起进攻,我们的包夹策略会付出巨大的代价,我们…”
“停停停,停!菲尔,那是你的问题,我不是教练,这不是我要解决的。你告诉我,你需要什么样的球员,我会想办法给你弄来,这就是我能做的。剩余的,都是你的工作,明白吗?”
菲尔-杰克逊知道克劳斯说的有道理,可他还是觉得很无奈,因为克劳斯根本无法理解自己的困境。
他隐隐觉察到,甘国阳比1991年总决赛更强了,阿甘还在向上进化。
1991年总决赛结束后,夏天,菲尔-杰克逊花了大量时间去研究甘国阳。
他把甘国阳从大学时期开始,重要比赛录像全都搜集过来,反复观看,仔细研究。
在苦苦钻研了一个夏天后,菲尔-杰克逊可以拍着胸脯说,自己是这个世界最了解阿甘的教练之一。
很多时候敌人比朋友更了解你。
为了更好的对付甘国阳,杰克逊制定了一整套极为周密的防守系统去应对。
从内线的比尔-卡特莱特,到四号位巴克-威廉姆斯、格兰特,三号位的皮蓬,二号位乔丹,一号位的帕克森,每一个位置都要担负防守、骚扰甘国阳的任务。
真正的五人针对一个人去防守,尤其要严控甘国阳在低位的进攻发起,多种多样的包夹模式,并制造各种防守陷阱去针对阿甘。
NBA在进入90年代后,全美教练对防守的研究越来越深入,越来越细致,单纯的包夹、假联防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武器。
从大学到职业联赛,教练们开始编织更为严密的防守网络,用多层次的阻拦,飞快的轮转,条理清晰的换防策略,搭配上整体的防守战略,让防守越来越趋于一门体系艺术。
菲尔-杰克逊和他的教练组无疑是其中的翘楚,为了对付阿甘他们绞尽脑汁。
在10月份训练营开启时,杰克逊花了两周时间反复演练各种套路,带着球员们一起看总决赛录像,分析阿甘的打球规律,让每个人对如何限制甘国阳烂熟于心。
等到新赛季开始,第一次对阵开拓者之前,杰克逊和公牛上下都充满信心。
他们有复仇的自信,他们期望狠狠踢阿甘的屁股,他们满腔的怒火需要一个发泄渠道。
结果,在纪念体育馆他们被浇了一头冷水,甘国阳用51分32个篮板摧毁了公牛。
杰克逊发现了第一个问题:阿甘体重增加到了270磅,他的低位威力更强了,甚至来不及包夹,就被他打穿。
而且开拓者在如何将球交给低位的阿甘手里,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,波特、柯西这些家伙和阿甘搭档了那么多年,已经合作无间,想限制他们的配合难度极大。
不过那时候赛季刚刚开始,球员们还没完全进入状态。
随后的赛季中,公牛表现越来越出色,他们的防守令全联盟胆寒。
爵士队主教练杰里-斯隆就说,“当公牛开始将他们的防守提升一个层次时,对手几乎很难得分,球员们的自信心会被摧毁,进而输掉比赛。”
“他们每场比赛只要抓住5分钟这样的时间,就能顺利击溃对手。”
唯一的例外就是波特兰开拓者。
在主场再度输给开拓者后,菲尔-杰克逊发现了第二个问题:阿甘在用一种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打法击垮公牛。
作为一个中锋,在弧顶持球,甚至投三分,不是什么稀奇事。
兰比尔,莫克斯基,卢兰德等等,都可以在外线命中三分球。
一个两个三分,对比赛局势不会产生什么根本影响。
像这种异类中锋之所以去投三分,更多是因为他们缺乏低位进攻能力,只能另辟蹊径,投几个三分造成一点威胁。
可阿甘不同,他的攻击范围从三秒区到三分线,效率都相当高,都是能击垮对手的。
总决赛甘国阳半场连续三分击溃公牛,这一场甘国阳的三个三分球都是上半场投中的。
下半场之所以没有,是因为公牛加强了对阿甘三分的防守,外扩了他们的防守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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